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管理暨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春节期间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保障工作,防范建筑业务工人员工资拖欠、纠纷和信访事件的发生,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人社部等12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7〕3号)和我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7〕196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对全市建筑市场管理暨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市场管理、工程监理企业及在监项目监督检查和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1、各地开展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程监理企业及在监项目监督检查情况;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以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各地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我委有关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情况:组织机构建立、宣传教育动员、应急预案制订、摸底调查、专项检查、纠纷处理等工作情况。
(二)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建筑市场行为和务工人员工资保障情况
1、市场行为方面: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工程监理企业、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是否存在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督查时各方主体需按附件1要求提供材料清单。
2、务工人员工资保障方面:施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和欠薪处置应急预案制订情况、工程项目部(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务工人员用工协议、花名册、记工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务用工台账;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工资缺口及应急资金准备情况等。
3、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政府工程的市场行为、农民工工资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1、各地对政府工程的审批管理工作情况;对建设资金落实是否到位的监管情况。
2、各地对辖区内政府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日常监管、调查摸底、隐患排摸情况;对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民工工资纠纷的处理情况。
二、督查时间、范围
2018年1月22日至2月10日,我委将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及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筑市场管理、工程监理企业及在监项目监督检查和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抽查相关工作台账。
(二)每个地区随机抽查2个在建工程(至少有一个为政府工程)的市场行为和务工人员工资保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安质总站(建管处)要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督查前提供《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
(二)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等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委相关文件要求,对本区域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于2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我委审批处。
(三)各督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对于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劳务用工管理混乱的企业及项目部,下发《监督执法建议书》。我委将对督查结果和各地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张佳琦,联系电话:89180547,传真:89180550。
附件:1.各方主体项目现场需提供材料清单
2.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情况汇总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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