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慈溪市建设系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市质(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根据《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慈住建〔2020〕29号)和《慈溪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暨第二季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慈住建函〔2020〕11号)文件的总体安排,我局开展了2020年全市建设系统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及高处作业(吊篮)等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建筑工地民工工资管理六项制度执行情况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我局还同步进行了燃气安全检查,市政公用工程、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养护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园林绿化工程等施工作业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
2020年第二季度,我局共检查了在建工程项目23个,签发整改通知书23份,提出整改意见185条,收回整改回复23份。具体情况如下:
施工单位基本能落实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做好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及高处作业(吊篮)等重大危险源的治理和建筑工地民工工资管理六项制度落实工作。
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项目民工实名制考勤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系统人数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建筑工地“六项制度”台账未按新版台账建立,未按月将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到工资专用账户,个别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台账资料局部不齐全;
2.个别工地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比较凌乱,现场安全标识标牌缺少较多,外架连墙件设置数量严重不足,架体内封闭缺少,开口端封闭措施不到位,悬挑落地脚手架存在混搭现象;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电线随意拖地乱接乱拉,流动电箱接地缺少,电箱设置不合理,操作空间不足,防雨措施未到位,未配备三级配电,未做到“一机一闸以保护”要求;高层建筑消防立管未设置到位,消防设施配备不足;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制审批不规范,现场施工与方案符合性较差,部分方案无针对性,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现场实施后专家现场评审滞后或缺少;起重机械塔吊高度限位部分失效,塔臂无障碍灯,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锈蚀严重,附墙连接螺栓不符合要求,部分钢丝绳变形,塔吊基础积水,各项验收表内容填写与现场实际不符,联合验收表中等验收意见未填写;
3.平安工地创建计划和落实情况缺少,现场未有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4.部分工地未按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台账(特别是打桩阶段项目),在检查中,部分责任单位资料签证不及时,记录滞后,安全教育制度不落实,流于形式,领导带班检查记录滞后且频次不足,工地安全日记内容无针对性,部分台账资料中存在代签现象,个别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监理单位下达的通知书未及时回复,监理平行检查记录、旁站记录不到位;
5.部分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不佳,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缺岗现象仍比较突出,部分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工程监理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慈住建〔2019〕192号)的文件规定,至今仍未做好监理人员实名制考勤工作。
二、处理意见
(一)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工作较差的项目和企业通报如下:
1.项目名称:慈长河I201910#地块项目(暂名)
建设单位:慈溪盈慈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广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波哲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慈溪(横河)万洋众创城(一期)(生产车间B1、B2、B3、B5、B6、B7、B8、B9、B10、B11、C3、C5、C6、C7、综合楼C1、C2)
建设单位:慈溪横河万洋众创城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万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宏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清控科创(宁波)创新基地
建设单位:慈溪清控科创产业孵化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慈溪文化商务区11#-C地块
建设单位:慈溪市海伦堡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中湖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名称:慈附海Ⅰ201801#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华希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华翊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温州浙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项目名称:慈长河Ⅰ201803#-B东侧地块
建设单位:宁波锐鸣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新和兴建设有限公司
7.项目名称:慈宗汉I201801#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力石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富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余姚市九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8.项目名称:年产5万台燃料电池生产基地项目1#-4#厂房、1#-3#连廊、1#-2#门卫、研发车间1-2、1#仓库、宿舍楼、配电房、消防水池、泵房
建设单位:浙江博氢新能源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9.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宁波巨烽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二)给予下列企业在慈溪范围内停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业务三个月的处罚:
1.宁波市建豪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2.慈溪远信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履行相关规定、要求和职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全面整改,规范工程发包行为,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各方建设主体责任。
(二)针对本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施工、监理单位应结合《关于开展慈溪市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慈住建〔2020〕65号)、《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建筑行业夏季高温和台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慈住建函〔2020〕25号)立即组织对本企业承接的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展开全面的自查和整改工作,按规定配备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并保证其履行其职责,加强劳务管理,提高安全质量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六项制度”,在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落实整改,重点对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支模架、施工用电、临边防护、消防安全管理、危化品安全管理、有限作业空间施工安全管理等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隐患”开工,对发现的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相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 上一篇:白沙路街道一地块成功出让 2020/8/7
- 下一篇:关于做好2020年度慈溪市建筑(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2020/8/6